防排烟风机共用
防排烟风机共用是指在建筑消防系统中,同一台风机既用于平时通风(如空调送排风),又兼作火灾时的防烟或排烟风机。这种设计需严格遵循国家消防规范,确保风机在火灾时能优先切换至消防模式。以下是关键要点:

1. 规范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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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-2017
- 第4.4.5条:排烟风机与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共用时,应确保火灾时能自动切换至排烟模式,且排烟量需满足规范要求(如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时需按最大防烟分区的120m³/(h·㎡)计算)。
- 第5.1.2条:防烟风机可与送风风机共用,但需保证火灾时能自动切换至防烟模式,且风量、风压满足加压送风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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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
- 要求防排烟系统必须独立控制,与普通通风系统共用时需确保消防优先。

2. 共用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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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兼容性
- 风量、风压需同时满足平时通风和消防排烟/防烟的需求(通常取两者最大值)。
- 风机耐高温性能:排烟风机需能在280℃下连续运行30分钟(防烟风机无此要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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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系统
- 必须设置消防优先切换装置(如防火阀、电动阀联动控制),火灾时自动关闭非消防管路,切换至防排烟模式。
- 风机控制箱需接入消防联动信号,确保火灾报警系统直接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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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与阀门
- 通风与防排烟共用管道时,需设置防火阀(70℃熔断关闭或电信号关闭),防止烟气扩散。
- 排烟管道应采用耐火极限≥1.0h的防火材料(如镀锌钢板加防火包裹)。

3. 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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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合用的情况
- 当通风系统与防排烟系统的风量、压力差异过大时,建议分开设置。
- 洁净厂房、医院手术室等对空气质量要求高的场所,通常不宜共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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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与维护
- 定期测试风机切换功能,确保火灾时能正常启动。
- 维护时需同时符合通风系统和消防系统的双重标准。

4. 典型方案示例
- 双速风机:低速用于平时通风,高速用于消防排烟。
- 并联风机:独立设置通风风机和排烟风机,通过阀门切换管路(成本较高但可靠性强)。

5. 争议点
- 规范解读差异:部分地区消防部门可能对“共用”持谨慎态度,需提前沟通。
- 经济性权衡:共用可节省成本,但需确保消防可靠性,否则可能因小失大。
建议在设计阶段与消防部门、暖通工程师充分协商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